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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4-11-28 瀏覽次數:678
近日,公安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《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懲戒辦法》),將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26日,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,通報四部門聯合印發《懲戒辦法》相關情況。
《懲戒辦法》共18條,主要包括懲戒原則、懲戒對象、懲戒措施、分級懲戒、懲戒程序、申訴核查等6個方面內容。
懲戒對象
◆ 因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,或者實施與電信網絡詐騙相關聯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,妨害信用卡管理,侵犯公民個人信息,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及組織他人偷越國(邊)境、偷越國(邊)境等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。
◆ 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:非法買賣、出租、出借電話卡、物聯網卡、固定電話、電信線路、短信端口、銀行賬戶、支付賬戶、數字人民幣錢包、互聯網賬號等3張(個)或3次或向3個對象以上;提供實名核驗幫助3張(個)或3次或向3個對象以上;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賬號的單位和個人。
◆ 懲戒對象為單位的,可以同時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懲戒。
懲戒措施
懲戒措施包括金融懲戒、電信網絡懲戒、信用懲戒。
金融懲戒
對電信網絡詐騙相關單位、個人實施金融相關懲戒是聯合懲戒的重要措施之一?!稇徒滢k法》規定,商業銀行、支付機構對公安機關認定的懲戒對象實施以下措施:一是限制被懲戒對象名下銀行賬戶、數字人民幣錢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;二是停止被懲戒對象名下支付賬戶業務;三是暫停為被懲戒對象新開立支付賬戶、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。此外,還將有關被懲戒對象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。
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,為充分體現懲戒的適度性,《懲戒辦法》在對被懲戒對象實施懲戒的同時,也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,在懲戒期間允許被懲戒對象既有的代扣代繳稅款、社保、水電煤氣費等基本生活支出正常辦理,允許為被懲戒對象新開立有限功能的銀行賬戶,避免懲戒措施對當事人過度影響,保障被懲戒對象的基本權益。
電信網絡懲戒
《懲戒辦法》中對被懲戒對象使用電信服務和互聯網應用提出了明確要求,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介紹,工業和信息化部收到公安機關的懲戒名單后,依據職責組織電信業務經營者、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依法依規對被懲戒對象(包括單位和個人)實施懲戒。
懲戒范圍包括被懲戒對象名下的電話卡、物聯網卡、電信線路、短信端口等電信業務,以及存在涉詐風險的互聯網賬號功能及業務等。
懲戒措施主要包括兩方面,一是限制被懲戒對象名下存量業務的使用,二是不得為被懲戒對象辦理新業務。
“這些懲戒措施,‘懲’只是手段,‘戒’才是目的。一方面提高被懲戒對象的違法成本,在信息通信行業對被懲戒對象形成強大約束,促使被懲戒對象自身‘除’失信行為,有效防范更多違法行為的發生,另一方面能夠對社會產生警示、震懾效應,引導各類主體合法合規使用電信及互聯網業務,促進行業健康發展。最終,通過與其他相關部門相互配合、各司其職、形成合力,推動構建‘一處違法,多處受限’的長效監督體系,更好地服務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工作。”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。
信用懲戒
《懲戒辦法》提出,要對有關被懲戒對象采取信用懲戒措施,對于信用懲戒如何發揮作用,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,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照《懲戒辦法》要求,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采取信用懲戒措施,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行為,強化警示教育,筑牢安全防線。信用懲戒主要包括三種方式:
一是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。《懲戒辦法》提出,要將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,納入“電信網絡詐騙”嚴重失信主體名單。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是信用懲戒的重要方式之一,即在法律、法規和黨中央、國務院文件明確的領域,將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、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失信主體納入名單。
二是充分共享名單信息。截至目前,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已經歸集超過1.8億經營主體的超過780億條信用信息,成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的總樞紐。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后,責任主體相關信息將被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,再通過平臺將相關信息推送至各有關部門,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限制性措施,并納入重點監管范圍,確保把懲戒措施落到實處。
三是加強名單信息公示。“信用中國”網站日均訪問量超過2億次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通過“信用中國”網站,將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責任主體相關失信信息向社會公示,形成強大輿論震懾。
分級懲戒
保留被懲戒對象基本金融、通信服務
《懲戒辦法》對不同懲戒對象實行不同種類的懲戒——
◆ 因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,適用金融懲戒、電信網絡懲戒、信用懲戒措施,懲戒期限為3年。
◆ 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具有非法買賣、出租、出借電話卡、物聯網卡、固定電話、電信線路、短信端口、銀行賬號、支付賬戶、數字人民幣錢包、互聯網賬號等行為的單位、個人或相關組織者,適用金融懲戒、電信網絡懲戒以及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,懲戒期限為2年。
《懲戒辦法》在綜合運用懲戒措施的同時,保留了被懲戒對象基本的金融、通信服務,確保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。
公安機關提醒:不要非法買賣、出租、出借、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電話卡、物聯網卡、電信線路、短信端口、銀行賬戶、支付賬戶、互聯網賬號,不要參與幫助詐騙分子架設呼叫轉接設備、推廣引流、轉移涉詐資金等違法犯罪行為,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開展電信網絡詐騙活動。
一圖讀懂《懲戒辦法》
來源:網站湛江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分級懲戒留被懲戒對象基本金融、通信分級懲戒保留被懲戒對象基本金融、通